关于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浏览:918次 发布日期:2020-11-02

各二级学院: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20]15号的有关规定及我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现将2020年国家助学金相关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助学金二档助学金。根据省厅下达的名额,按各二级学院在校生总人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

    二、推荐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做好国家奖助学金各项评审工作的基础与前提,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结合《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修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组织好助学金评审工作

三、助学金发放

    国家助学金分两个学期发放至学生银行卡。期间如有学生休学、退学,第二学期将不再发放国家助学金,且名额不再增补。

   四、上交材料

  1.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

  2. 《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请各二级学院于1111日上报学生处209办公室,联系方式0570-8068217

     

     

                                             学生处

                                        20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