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浏览:897次 发布日期:2020-10-23

各二级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开展资助工作的基础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2018级、2019级学生918日前完成认定,2020级新生于10月28日前完成。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 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3. 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

  4. 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

    三、认定依据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修订)》(衢职院学201911号)。

    四、上交材料

序号

材料内容

份数

上交要求

1

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学生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

一式一份

纸质版,二级学院留存以备检查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附件2

 

电子版发裘俊OA

3

《高校本专科困难学生认定管理》(附件3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困难生认定材料归档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齐全


 

                                         

学生处

                                     202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