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开展资助工作的基础,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2018级、2019级学生于9月18日前完成认定,2020级新生于10月28日前完成。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
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
三、认定依据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修订)》(衢职院学〔2019〕11号)。
四、上交材料
序号 | 材料内容 | 份数 | 上交要求 |
1 |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学生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 | 一式一份 | 纸质版,二级学院留存以备检查 |
2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附件2) | | 电子版发裘俊OA |
3 | 《高校本专科困难学生认定管理》(附件3) | |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困难生认定材料归档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齐全。
学生处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