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挖掘和宣传学生身边的自强典范,塑造和展示我校学生自立自强、勇于担当、感恩知恩的优良品质,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开展“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 责任担当
二、评选名额
全校共评选12名,其中医学院4人、艺术设计学院1人、经济管理学院2人、信息工程学院2人、机电工程学院2人、文化旅游学院1人。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二)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学业竞赛、创新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三)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四)往届“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评选程序、表彰
(一)二级学院初评。本次评选活动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名额组织初评工作,采取学生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的方式产生。申报学生填写《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申报表》(附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一式一份),经二级学院资格审查和初评、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5日前将初评材料报送学工部,联系人:裘俊,联系电话:8068217。
(二)学工部复核。学工部对各学院报送的初评材料等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发文表彰,授予“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
附件: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申报表
中共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学工部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