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解读2015年度在校生医保政策的专题讲座

浏览:558次 发布日期:2016-03-26

自今年11日起,衢州市实施了《衢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做好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工作,详细解读2015年度在校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针对我校学生普遍关心的参保缴费、医疗待遇、就诊报销等具体问题,98日下午,学工部联合柯城区社保局在二号学术报告厅共同举办了解读2015年度在校生医保政策的专题讲座。主讲人为柯城区社保局局长方国云。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等参加了本次讲座,现场座无虚席。 

国云同志详细介绍了社会保险的性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发展历程、缴费标准、医疗待遇、就诊报销及社保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并结合案例生动的讲解了在校生医疗保险的保障性和福利性功能。 

据介绍,今年,衢州市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个人缴费230/·学年,财政补助570/·学年的缴费标准。通过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比,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明显高于居民待遇,优势体现在:1.缴费标准相同,但在校生医保增加了在校生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在校生平安保险(身故或残疾)、在校生校园意外伤害保险三大保障;2.在校生医保住院报销待遇起付标准低,待遇报销高;3.年度最高保障额度更高,在校生医保最高保障额度18万元,居民医保最高保障额度15万元。 

为了更好的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学工部随同录取通知书向新生寄送了2015年度柯城区在校生医疗保险政策告知宣传单;开学初,向每位学生发送了政策解答告知单,确保每名学生能及时了解新政策。详细医保政策可见通知公告栏。 

(学工部 孔慧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