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背景】 晚自习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生晚自习的效率,关系到学生的学习质量。为了规范对晚自习的组织、监督与管理,提高晚间自习的学习秩序和质量,保证学生的自习效率,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主动性,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管理目标】
1.原则上若不开展活动,学生能在安静的学习环境培养自主学习的习惯,无学生未经批准擅自在室外活动。
2.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当天的作业,有一定的时间温习当天课程和预习第二天课程。
3.学生存在学业生涯规划、职业生涯规划、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有条件从班主任或是班级同学那里得到解答。
4.鼓励各班根据本班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晚自习学习活动。
【具体方案】
一. 晚自习时间:
周日、周一、周二、周三、周四晚
二.晚自习纪律:
1. 没有特殊情况,禁止迟到,早退;
2.有需要占用晚自习时间进行课外学习或是参与学校活动的同学,必须出示请假证明;
3.禁止在教室内嬉笑打闹; 禁止在自习时间做和学习无关的事情;
4.每天晚自习的19:30至19:35为休息时间,同学利用这个时间可以去洗手间,其他时间一般不允许随意走动;
5.各学生组织如要在晚自习期间进行走班宣传活动,应提前告知本学院学习部(纪检部)。在获得班级同学的允许下进入,尽量做到不打搅学生自习。
6.晚自习期间要组织班级活动应提前一周和本学院学习部(纪检部)汇报情况。本学院晚自习管理部门应酌情调整,尽量将班级活动集中举行,以不影响隔壁班自习。
三.评分标准
1.保持晚自习教室安静,学生无高声喧哗,无走动乱窜座位,无随便外出教室,学习氛围浓厚,不做其他与晚自习无关的事情,人员人数齐全。
2.晚自习人数不全,且无请假条,少1人扣2分。
3.教室内喧哗,酌情扣5-10分。
4.教室内随意走动现象突出,扣5-10分。
5.晚自习做与学习无关的事,酌情扣5-10分。
【检查与奖励】
1. 学工部每学期抽查3―5次,检查结果反馈给各二级学院;
2. 晚自习评价结果每两周向二级学院反馈一次,每学期进行学期总结,对晚自习出勤率高、组织管理有力、纪律秩序较好的班级授予“晚自习优秀班集体”荣誉称号。
3.各班晚自习督查情况将及时反馈二级学院,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文明班级的标准之一。
学生处
2015年10月